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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工服务之打工与劳动合同篇
 时 间:2005-7-6   来 源:本站原创   作 者:兰利华   浏 览: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民进城就业的问题,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和扶持政策,旨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共青团会同县委将在会同青年网站上刊征一些知识和可靠的外出打工信息,愿能为您外出打工提供一些帮助。
   

(一)打工与劳动合同


    1、什么是劳动合同?为什么要签定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建立劳动关系的书面法律凭证。劳动合同也是稳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强化劳动管理、劳动者保障自身权益、双方处理争议的重要依据。
    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都要签定劳动合同。签定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作用:
    ⑴签定劳动合同可以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守法意识。
    ⑵签定劳动合同可以有效地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
    ⑶签定劳动合同有利于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维护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签定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和必备的条款是什么?
    根据《劳动法》规定,签定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应当包括以下必备条款:⑴劳动合同期限;⑵工作内容;⑶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⑷劳动报酬;⑸劳动纪律;⑹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⑺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还应当将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包括职业中毒)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没有写明存在职业病(包括职业中毒)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如实说明,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中毒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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